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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认定2016年度“大学生创新学分”工作的通知

【发布时间:2016-04-07 09:31:15 贾曼 浏览次数: 作者:贾曼 来自:教务处 责任编辑:杨丽霞】

医学学科各学院:

请各单位按照《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》中规定的认定范围、标准、程序和记分原则,组织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,将认定的创新学分经学院公示完毕后,于4月底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齐鲁医学部教务处(综合办公楼六层610室)。

附:学校通知

齐鲁医学部教务处

2016.4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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